Frank A. Fetter 曾就讀於 Indiana University 與 Cornell University。
1901 至 1911 年於 Cornell University 任教。
其第二部論經濟學原理的專著出版(Fetter,1915)。
1949年3月21日於New Jersey州Princeton逝世。
1894 年在哈雷大學於 Johannes Conrad 門下取得博士學位,論文主題為 Malthus 的人口理論。[2]
Jeremiah W. Jenks 是 Fetter 在 Indiana University 的老師,並說服他到 Johannes Conrad 門下繼續深造。[6]
Fetter 在家族書店工作期間閱讀 Henry George 的《Progress and Poverty》(進步與貧困),形塑了他的經濟思想。[3]
他認為 Alfred Marshall 持續主導的新李嘉圖學派理論,是 Fetter 對經濟學的重要貢獻未能充分納入現代經濟學理論體系的原因之一。
他將經濟學中一切李嘉圖學派或其他英國客觀主義的價值與分配理論的痕跡加以清除,尤其是各種級差地租理論以及生產力利息理論。
Strigl 於 1928 年在一部由 Frank Albert Fetter 共同編輯的文集中發表文章;Fetter 擔任該卷的編者。[1]
Frank Albert Fetter 置於整個學派的脈絡中:五個世代、其師承關係、學圈與同僚往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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